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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绿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厝上新大街339号三楼(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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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95-88951699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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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59996199(邱水俊)

邮箱:admin@5422.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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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http://wap.5422.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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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0301040003666

     成长历程
     

1.2008-03-14石狮市绿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石狮市绿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座落于福建石狮锦尚工业区,近邻厦门、泉州、晋江陈埭,海陆空运输十分发达。是一家专业经营印染皮革助剂和橡塑鞋材脱模的化工贸易公司。本公司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代理国内外知名厂商的优势产品。其基本功能是:一、从事各类化工原料的国内贸易;二、为鞋材各产业公司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以及化工原料配套采购。目前,公司正朝着以贸易为基础、以实业为依托,全球采购、全球销售,内外贸一体化,上下游一体化,具有综合增值能力和复合竞争能力的全球贸易商稳步前进。


2.2008-09-25 石狮市绿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成功增资到100万.

为扩大公司资金营运规模,提高公司业务拓展与风险承受能力,经董事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到100万!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3.2008-10-23石狮市绿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完成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证书http://www.luyusi.com/CompHonorBig.asp?id=38企业备案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 所有从事网络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核准取得合法资格后方可从事其活动。
二、 经营性网站所有者应自觉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积极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三、 经营性网站所有者应自觉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相关法津法规,自觉维护网络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规范自身的网络经营行为,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竞争。
网络经营从事者严禁利用网络从事以下活动:
a、 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经营;
b、 网上交易恶意欺诈;
c、 伪造或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利用计算机技术在示范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等。

4.2009-02-01石狮市绿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经石狮市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59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8号文件转发)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特点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59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8号文件转发)对于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处理。(摘自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44号文件)


 
公司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厝上新大街339号三楼(查看地图)  邮政编码:36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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